根據金雄白《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》,1946年4月16日江蘇高等法院開庭審訊陳璧君,陳璧君在法庭上說:
『日寇侵略,國土淪喪,人民遭殃,這是蔣介石的責任,還是汪先生的責任?說汪先生賣國?重慶統治下的地區,由不得汪先生去賣。南京統治下的地區,是日本人的佔領區,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,相反只有從敵人手中奪回權利,還有什麼國可賣?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,赤手收回淪陷區,如今完壁歸還國家,不但無罪而且有功。』
法庭最後以漢奸罪判處陳璧君無期徒刑,陳璧君接到判決書時卻說:
『本人有受死的勇氣,而無坐牢的耐性,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。』
此婆雖非善類,但在淪為刀俎下仍舊霸氣畢現,雖敗不屈,亦足令人敬佩。